重庆天气预警中心预报_重庆天气预警中心预报1.27号
对于重庆天气预警中心预报的问题,我有些许经验和知识储备。希望我的回答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启示和帮助。
1.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2.重庆发布綦江洪水红色预警是怎么回事?
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及相关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通过当地电视、广播等媒体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气温以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高温天气期间采取的劳动保护措施实施监督。
第五条 建立高温天气适时监测和预警预报制度。
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负责高温天气适时监测和预警预报。
电视、广播等媒体应当根据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有关高温天气适时气象信息和预警预报,及时准确播报高温天气气象信息。电视媒体应当在电视屏幕上显示高温天气预警标识。
高温天气预警标识分为橙色和红色,其中日最高气温在37℃以上为橙色,40℃以上为红色。
禁止删改高温天气适时气象信息和预警预报信息。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保障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有关防暑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自我劳动保护能力。
第八条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为一般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当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制定并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确保防暑降温设备、器材正常运行。
第九条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不含40℃)为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6时高温时段工作。因生产工艺要求不能暂停12时至16时高温时段工作的,应当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在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合理调整作息时间。
第十条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经采取降温措施不能使劳动者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7℃的(不含37℃),应当停止工作。因生产工艺要求不能停止工作的,应当暂停12时至16时高温时段工作。因生产工艺要求不能暂停12时至16时高温时段工作的,应当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在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合理调整作息时间。
第十一条 因抢险救灾需要或用人单位采取降温措施使劳动者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7℃的(不含37℃),其工作时间安排不适用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强度或中度高温天气下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工会组织或劳动者可以在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适当提高高温天气期间工资支付标准。
第十三条 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用人单位除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外,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其中中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5元至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标准发放。
第十四条 每年5月至9月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高温天气必需的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并加强对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的维护和管理。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因地制宜设立工间休息场所。
工间休息场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设在工作区域内或离工作地点不远的地方,并隔绝高温和热辐射影响;
(二)设有凉棚、座椅、风扇等基本防暑降温设施,并备有清凉饮料和常用防暑药品;有条件的可增设空调、喷雾风扇及淋浴设施;
(三)通风良好。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对患有心、肺、血管器质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天气露天工作或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调整其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整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的,应当采取应对突发疾病的预防措施。
第十八条 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根据本办法规定合理调整作息时间或对有关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的调整安排。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配备相应的专(兼)职中暑救助人员。
劳动者出现中暑时,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病情严重的,应当送医院治疗。
第二十条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向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一条 建立中暑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中暑事故,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书面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行政部门,由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组织调查和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防治措施。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删改高温天气适时气象信息或预警预报信息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根据《重庆市气象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并造成劳动者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或伤亡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中度高温天气下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6小时或未按本办法规定暂停12时至16时高温时段工作的;因生产工艺要求不能暂停高温时段工作,未按本办法规定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在高温时段露天工作,未按本办法规定合理调整作息时间的;
(二)强度高温天气下采取降温措施不能使工作场所温度降至本办法规定标准,未按本办法规定停止工作的;因生产工艺要求不能停止工作,未按本办法规定暂停12时至16时高温时段工作的;因生产工艺要求不能暂停高温时段工作,未按本办法规定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在高温时段露天工作,未按本办法规定合理调整作息时间的。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向劳动者提供高温天气必需的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或未按本办法规定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每年5月至9月期间未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清凉饮料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关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有关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摄氏度(℃),除已注明的外,均含本数。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重庆发布綦江洪水红色预警是怎么回事?
重庆首次发布高温中暑一级预警,所以证明当地的天气是非常热的。根据发布的文件可以看出部分地区的温度出现了40度以上的高温,而且连续5~11日都是如此,给大家带来了一些影响,另外也导致部分工人的权益不受到保障。毕竟在高温之下还要去工作,所以出现问题的几率就会特别多,另外很多人也都出现了中暑的情况。其实当温度超过32度的时候,大家都已经直呼受不了,更别提40度了,出门都能够感觉到整个外界的温度是非常高的,同时也是有着一种在汗蒸房里面的感觉。可以说什么都不用干,只需要在外面站一会儿,汗如雨下,所以对于这些干苦力活、种植农民水稻的爷爷奶奶们来讲,是受不了的一个天气。另外天气越发炎热,那么空调就不会随意停歇,有些人家里的空调一天到晚都处于一个开放的状态,所以电费也是噌噌噌的往上增长。
高温天气还依旧往下持续,到8月底截止,所以大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另外重庆整个地区的气温相较于之前高了很多,而且降雨量也是少之又少。但是根据气象台的预测可以显示出,到月底的时候,就会出现降雨的情况了,小编相信只要将这段时间给扛过去,那么高温天气就能够有所缓解,所以要让自己的心态保持一个平衡的状态。
小编想说,大家一定要时时刻刻关注当地气象台的预报,这样就能够对当地的气温有所了解,另外也能够让自己的出行得到相应的保证。在高温之下,如果长时间的在外面奔跑,也是会影响到自己的健康情况。所以戴好帽子,穿好防晒衣,同时也要戴上墨镜,这样才能够让自己在高温的环境之下正常行驶。一旦不戴着帽子,那么很有可能会导致自己的视线受到影响,出现车祸的几率也会随之增高。
6月22日上午11时50分,重庆市发布洪水红色预警,预计綦江流域重庆段未来8小时内将出现超历史洪水,这是重庆历史上首次发布洪水红色预警。20时,江津綦江五岔站出现洪峰水位205.85米,超过保证水位(200.51米)5.34米,超过1998年洪水水位0.30米,这也意味着綦江流域重庆段遭遇自重庆市有水文记录以来最大洪水。6月21日8时至22日8时,重庆市东南部及西部偏南地区出现中到大雨,局地暴雨到大暴雨。其中,酉阳、秀山、彭水等9个区县出现暴雨,其中酉阳、秀山、武隆、南川等4个区县出现大暴雨。最大日降雨量出现在南川水江镇长青社区,为143.0毫米。
受降雨影响,重庆市綦江通惠河、綦江(万盛)清溪河、綦江藻渡河、南川鱼泉河、南川大溪河、秀山酉水、酉阳甘龙河、武隆石梁河等8条中小河流出现超警戒水位洪水。
扩展资料
洪水的危害:
在各种自然灾害中,洪水最常见且危害又最大。洪水出现频率高,波及范围广,来势凶猛,破坏性极大。
洪水不但淹没房屋和人口,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而且还卷走人们居住地的一切物品,包括粮食,并淹没农田,毁坏农作物,导致粮食大幅度减产,从而造成饥荒。洪水还会破坏工厂、厂房,通讯与交通设施,从而造成对国民经济部门的破坏。
洪水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地球植被的破坏,导致自然环境恶化而发生洪水,例如陕西的渭南地区,因为渭河、洛河、黄河的水,在潼关交汇,三河的水遇在一起,不能及时流往下游,整个聚集在渭南的华阴、潼关等地,使渭河水开始倒流,形成洪水。
而其主要的原因是由于人们随意滥垦滥伐,造成坡地土表面失去保护物,土质变疏松,使大量水土流失,许多淤泥沉积在河床,使河床升高,造成洪水泛滥,这实际上也是大自然对肆意破坏环境的惩罚。
重庆市人民政府-历史首次 重庆发布洪水红色预警 綦江流域重庆段遭遇有记录以来最大洪水
好了,今天关于“重庆天气预警中心预报”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重庆天气预警中心预报”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